2020年同等學力統考合格標準:學位網(2017年2月17日發文)明確規定:外國語水平和學科綜合水平考試成績的合格分數線均為60分。考生如對本人成績有異議,可申請復核,具體辦法如下:
1、申請復核范圍
成績復核僅針對答卷是否存在漏評、錯統情況,評分寬嚴不屬于復核范圍。考生答卷按照國家秘密級事項管理,考生本人不得查閱答卷。
2、復核申請時間
成績復核申請于2021年1月15日17點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3、復核結果發布
經過復核確認,有漏評、錯統等異常情況需重新核定的答卷,將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按照相關程序予以更正。
成績復核結果將于1月底以短信方式發送至成功提交復核申請的手機。
注:請確認復核申請是否提交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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