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條件:
(一)患有疾病短期內能治愈,暫不宜在校學習,需要超過一學期教學時間三分之一以上的;
(二)處于懷孕期或哺乳期需休養超過一學期教學時間三分之一以上的;
(三)應征入伍參加中國人民解放軍(含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的(可以保留入學資格至退役后2年);
(四)赴國外從事漢語教學志愿服務工作的;
(五)因家庭或個人其他特殊原因暫無法在校學習,超過一學期教學時間三分之一以上的;
(六)新生報到注冊入學后復查中發現身心狀況不適宜在校學習的。
二、申請時間:新生報到入學之日前2周,或體檢不合格學校通知辦理手續2周內。
三、所需材料:
1、保留入學資格申請表(附件下載);
2、學生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四川大學研究生錄取通知書原件和復印件、畢業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3、證明材料:屬第(一)種情況的,須附二級甲等(含)以上醫院的診斷證明,并經校醫院認定(保留入學資格和復學均需提供);屬第(二)種情況的,須附縣級婦幼保健院或婦女兒童醫院的診斷或出生證明;屬第(三)種情況的,須附入伍地縣(市、區)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審核蓋章后的《應征入伍普通高等學校錄取新生保留入學資格申請表》;屬第(四)種情況的,須附國家漢辦證明信;屬第(五)種情況的,須附真實有效的證明;屬第(六)種情況的,須附校醫院體檢結論(保留入學資格和復學均需提供)。
4、委托他人辦理應另附如下材料:
(1)委托書,應有被委托人的姓名、身份證號,并有委托人簽字。
(2)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四、申請流程:附件下載保留入學資格申請表,導師和所在院系所主管領導簽署意見,交研究生院審批,通過后領取保留入學資格通知。
五、新生在保留入學資格期間,不具有學籍,不享受在校生待遇,本人戶口、檔案等各種關系不轉入學校。
六、保留期滿,應于下學年新生入學前2周內提出恢復入學,附件下載復學申請表并附相關證明材料,導師和所在院系所主管領導簽署意見,經學校審查合格后,持錄取通知書、保留入學資格通知辦理入學手續。如本人在規定期限內未提出入學申請,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遲等正當理由的,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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