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收調劑
1、只有公布調劑方案的專業才接收調劑生,沒公布的專業不接收調劑生,考生不得申請。
2、申請調劑程序
(1)考生查閱相關學部院系的調劑方案,閱讀我校相關招生簡章和專業目錄,確認本人完全符合報考條件和調劑方案中對初試成績、報考學校專業、畢業(就讀)專業等方面的要求。考生初試成績必須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的教育部《2020年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A類線和我校復試基本分數線要求,方可在相同或相近專業之間進行調劑。初試科目須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
(2)考生根據調劑方案要求完成申請程序。
(3)擬調入學部院系對申請人篩選后,通知其參加復試,確定擬錄取名單。申請調劑錄取的考生,必須參加擬調入學部院系的復試。調劑考生復試總成績計算辦法:調劑考生總成績=初試成績*0.2+復試成績*0.8。第一志愿上線復試合格考生優先錄取,調劑復試合格考生根據總成績單獨排序錄取。
(4)經復試被學部院系擬錄取的調劑考生,將提交學校招生工作小組討論審批,審批通過的方能被學校擬錄取。
(5)被學校擬錄取的調劑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完成申請調劑、確認復試、確認錄取等調劑手續。
(6)對于初試成績、報考條件等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或者提供虛假信息的考生,無論復試成績如何,一律不予錄取,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我校不負任何責任。
(二)向校外調劑
符合教育部公布的全國復試分數基本要求但未被我校錄取的考生,可自行聯系外校進行調劑,并按規定辦理調劑手續。我校不再寄送調劑考生的初試答卷。
未達到教育部復試分數基本要求的統考、聯考考生和報考我校的單考考生(含援藏計劃)均不得調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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