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分為兩個階段:課程學習階段(簡稱第一階段)和撰寫碩士學位論文及答辯階段(簡稱第二階段)。
第一階段:申請人自通過資格審查之日起,必須在5年內完成并通過相關學位課程考試,包括培養方案規定的全部課程考試及國家組織的外國語水平及學科綜合水平考試,修滿規定的學分,獲得合格證書。5年內未通過我校組織的課程考試和國家組織的外國語水平及學科綜合水平考試者,本次申請無效。
第二階段:申請人應在全部課程考試通過后(以最后一門課程考試完成的時間為準)進入論文撰寫階段,申請人應在通過全部考試后的一年內提交學位論文,在提交學位論文后的半年內完成學位論文答辯。
第一、第二兩階段的學習期限不超過六年半,逾期未辦理相應手續或學位論文未能通過答辯者,本次申請無效。
如論文答辯未通過,但論文答辯委員會建議修改論文后再重新答辯者,可申請一次重新答辯,但需在半年之內通過論文答辯,且重新交納相關費用,如仍未通過則不能再申請學位。
學位授予按照我?!督鲙煼洞髮W關于授予具有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人員碩士學位的管理辦法》和《江西師范大學學位授予工作細則》等文件的有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