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學非全日制MBA是需要進行論文答辯的,而湘潭大學非全日制MBA論文答辯流程主要有以下5大步,如下:
1.選題和開題報告
學位論文選題應具有一定的理論創新和應用前景,選題要在研究生自己調查研究的基礎上緊密結合我國工商企業管理的實際需要,在導師指導下進行。碩士生一般在第3學期內完成論文的選題工作,于第4學期的第一個月提交學位論文計劃,并填寫《學位論文開題報告》,并由各學位點組織學位論文開題報告會。
學位論文的開題報告是研究生開展學位論文工作的重要環節,研究生在修完學位課程進入學位論文寫作之前必須作開題報告。開題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論文選題的意義,國內外關于該課題的研究現狀綜述,本人的研究思路和詳細的研究計劃,主要參考文獻等。針對論文研究內容的閱讀文獻不能少于50篇,其中外文文獻應占一定比重(不少于10篇)。開題報告必須通過由導師組織的開題論證報告會以后,才能進入論文的正式寫作階段。開題報告一式兩份,一份由學院備案,一份個人保留。
2. 導師審閱和中期檢查
為促進學位論文指導工作的正常進行,學生要主動與指導教師加強聯系,導師應主動關心學生并對指導情況作必要記錄。學位論文定稿前,導師必須詳細審閱和修改并寫出審閱意見,同意后方可付印。
同時,學院和學位點將對研究生論文的進展情況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
3. 論文評審
論文定稿后,由學生本人向MBA教育中心提出答辯和學位申請,經專家預審通過后再正式組織評閱。論文的送審和評閱必須由專人負責,嚴禁學生本人或導師送審。提前進行論文答辯的學生,須向研究生處提交申請,由研究生處組織校外通信評審。
4. 答辯申請與論文答辯
在指導教師同意申請答辯的前提下,學生方可提出論文答辯申請。MBA 學位論文必須經至少兩位具有高級職稱的評閱人進行雙向匿名評審,兩位評閱人評閱結果均為合格以上,才能申請學位論文答辯。如遇其中一名評閱人不同意答辯,則再增聘一名評閱人進行重審。重新評閱結果若仍為不合格,則不能參加答辯,待修改后重新申請。
畢業論文答辯由論文答辯委員會組織。論文答辯委員會一般由五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組成(含校外專家一名)。論文答辯決議采取無記名投票方式,經全體成員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方得通過。碩士論文答辯不合格的,經論文答辯委員會同意,可在半年內修改論文,重新答辯一次。
5.論文答辯的審批
答辯通過者,由校級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批;答辯未通過者,經過對論文的修改補充后,
再次申請答辯,仍不通過者,作結業處理。
有關MBA研究生學位論文開題、評審及答辯等環節的具體要求,參考《湘潭大學MBA學位論文及答辯工作》的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