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9]2號)、《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函〔2019〕6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0〕4號)、湖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形勢下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06]4號)等文件精神,按照教育部2020年研考復試工作視頻會議、湖南省教育考試院相關要求以及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的統一部署,在當前我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外防輸入、內防反彈”的形勢下,為穩妥做好我校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確保師生生命及健康安全,維護考試的公平、公正,現就有關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導思想
1.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新冠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統籌兼顧、精 準施策、嚴格管理。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公開、公平、公正地開展復試與錄取工作,切實維護考生權益。
2.堅持“考核方式調整,錄取標準不降”的原則,全力以赴保障師生健康安全的前提下,確保學校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與錄取工作按質按量順利完成。
二、工作原則
1.堅持科學選拔。
積極探索并遵循高層次專業人才選拔規律,采用多樣化的考察考核方式方法,確保生源質量。
2.堅持公平公正。
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切實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3.堅持全面考查。
在對考生德智體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礎上,突出對專業素質、實踐能力以及創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分析研判考生能否落實研究生相關培養要求的潛質。
4.堅持客觀評價。
根據學科特點與對研究生的要求,業務課考核成績應盡可能量化,綜合素質考核也應有較明確的等次結果。
5.堅持以人為本。
維護考生切身利益,增強服務意識,提高管理水平。綜合本次疫情影響,要做好兜底支持保障。對處于治療和隔離期間的考生或其他不具備復試條件的考生,要進行兜底保障。根據考生申請積極協調生源所在地疫情防控部門和教育考試管理機構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幫助。
6.確保安全健康。
要嚴格落實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實做好復試過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降低人員密度,防止人員聚集,做好人員排查、場地安排、衛生消毒等工作,確??忌涂荚嚬ぷ魅藛T的安全。要遵循錯時錯峰工作要求,不同學院、不同學科專業要分時、分批有序安排復試。
三、工作機構
1、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校黨委書記 校長
副組長:分管研究生、教學、學生、安全保密工作的校領導
成 員:研究生院等職能處室負責人
職 責:統籌協調,全面負責學校的研究生復試及錄取工作。
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研究生院研招辦,成員包括各學院負責人,負責協調落實全校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與錄取工作。
2、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學院院長
副組長:分管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的院領導、院黨委副書記和院黨委紀檢委員
成 員:各學科(領域)負責人,各學科導師代表
職 責:全面負責本學院的復試和錄取工作。
3、學科(領域)復試工作小組
學科(領域)復試工作小組由不少于5名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職稱或博士學位的中級職稱導師組成,其中1人為組長;另須配備秘書1名,負責記錄復試情況,對專 家打分表、復試成績等表格進行整理、統計、上報及相關復試材料的存檔等工作;候考官1名,負責核驗考生身份及資格審查,向考生發送消息通知、組織考生有序參加面試,負責本組復試場地秩序維護、復試全程網絡設備調試與全程錄像錄音資料的留存。
學科(領域)復試工作小組負責對本學科(領域)碩士研究生的專業知識和綜合能力測試,確定考生面試和實踐能力考核的具體內容、評分標準、程序,并具體組織實施。
4、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組
組 長:校紀委書記
成 員:紀檢監察室、研究生院等部門工作人員
職 責:全面監督、檢查各學院(學科)復試和錄取工作情況,受理考生的舉報、投訴事宜。
監督舉報電話:0731-84638210(研招辦) 0731-84618683(校紀委)。
5、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監督小組
組 長:學院黨委書記
成 員:學院黨委紀檢委員、學科負責人、導師代表
職 責:負責學院復試過程各個環節的監督檢查,受理考生的舉報、投訴事宜。
6、網絡遠程復試技術保障小組
組 長:網絡中心負責人
成 員:網絡安全與信息化中心、現代教育技術中心、網絡復試平臺技術人員
職 責:具體負責全校研究生復試工作過程中的網絡服務、設備管理、視頻面試實施等技術保障與指導工作,復試全過程錄音錄像等。
7、疫情防控應急處理小組
組 長:分管研究生教育副校長
副組長:分管學生、后勤、安全保衛工作的校領導
成 員:研究生院、保衛處、校醫院等職能處室負責人
職 責:在學校疫情防控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全面負責學校研究生復試疫情防控工作的組織實施,落實研究生復試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對學院學科研究生復試疫情防控工作進行指導、督查督辦。制定復試期間疫情防控方案以及突發事件應急方案,落實防控物資,復試場地消毒等。
四、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1.參加全國統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報考我校的統考考生必須符合國家A類地區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以下簡稱“國家線”)。
符合國家線要求的合格生源比較多的學科(領域),可根據本學科(領域)的實際情況,在不低于國家線且將差額復試比例控制在1:1.2—1:2的基礎上,確定復試線要求,經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后向社會公布。一志愿上線人數不超過本專業招生計劃1.2倍的按“國家線”執行。
2.參加單獨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學科門類 | 總分 | 單科 ( 滿分 =100 分 ) | 單科 ( 滿分 > 100 分 ) |
法 學 | 335 | 30 | 90 |
教育學 | 350 | 30 | 90 |
管理學 | 335 | 30 | 90 |
理學 | 250 | 20 | 70 |
農學 ( 農業碩士 ) | 250 | 20 | 70 |
3.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初試成績在國家分數線的基礎上總分降30分(滿分為300分的學科專業,降15分),單科降5分,調劑考生需達到同樣分數要求。
4.具備教育部規定加分資格(如“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等)的考生請攜帶有關證件提前到研究生院招生辦審核,最終成績以加分后計算為準。
5.我校各專業不接收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破格參加復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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