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學位申請人須認真填寫表中相關欄目;
2. 需學位申請人、指導教師、資格審查小組成員、答辯委員會成員、答辯秘書、答辯委員會主席簽名的地方,必須“本人親筆”簽名;成績單裝訂在第“Ⅰ-2”頁與第“Ⅰ-3”頁之間,須為加蓋成績管理專業章的正式成績單。整本材料全部雙面打印,左側雙釘裝訂,除在指定位置加入蓋章的正式成績單外,不得加頁。
3. “專業名稱/領域” 須按照研究生管理系統中的相關內容規范填寫;
4.“學位類別”:
我校學術型研究生包括:農學博士(碩士)學位、工學博士(碩士)學位、理學博士(碩士)學位、管理學博士(碩士)學位、經濟學博士(碩士)學位;法學碩士學位、醫學碩士學位、哲學碩士學位、文學碩士學位;
我校專業學位研究生包括:工程碩士專業學位、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公共管理碩士專業學位、農業推廣碩士專業學位、農業碩士專業學位、獸醫碩士專業學位、獸醫博士專業學位、風景園林碩士專業學位、保險碩士專業學位、國際商務碩士專業學位、金融碩士專業學位;
5. “研究生類別”包括:普通碩士研究生、碩博連讀研究生、直博研究生、普通博士研究生、同等學力申請學位人員、專業學位研究生等;
6. “指導教師”、“合作指導教師”只填寫在研究生院備案的學位申請人的指導教師及合作指導教師,其他人員不得署名,若沒有合作指導教師,則無需填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