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了進一步規范學位管理工作,保障碩士研究生培養質量,特提出以下要求。
1、學術型碩士研究生,應在學術刊物(有正式出版刊號)上發表至少1篇與本學科相關的學術論文,方可申請碩士學位。論文的第一署名單位必須為西安工業大學。
2. 2015級及2015年以后入學的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學術論文必須正式出版, 第一作者必須為研究生本人。
3、2015年以前入學的學術型碩士研究生, 學術論文的第一作者可以是研究生本人或指導教師(研究生本人為第二作者)。如果論文未正式出版,用“論文錄用通知書”申請學位時,必須同時履行以下程序:
⑴研究生提出申請,導師同意,學院(部)學位分委員會通過,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批準;
?、铺顚憽段靼补I大學研究生發表學術論文承諾書》,并進行校院兩級網上公示;
?、浅兄Z書中明確注明學術論文必須在當年10月31日前正式出版,并且必須在當年12月31日前向研究生院提交所發表的學術論文;
未履行承諾書的學生,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會議可取消其碩士學位。
4.專業型碩士研究生不要求發表學術論文。
各學院(部) 學位分委員會可在此基礎上制定更高要求。分委員會制定的要求須交研究生院備案后方可生效。
此規定從發文之日起開始執行,凡過去文件規定與此要求不一致的均以此要求為準。此要求的最終解釋權歸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