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為進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培養質量,加強博士研究生創新能力培養,激勵博士研究生在學位論文工作期間獲得高水平研究成果,提高我校博士學位論文水平,特設立西南交通大學優秀博士學位論文培育項目,對成果突出的優秀博士學位論文研究工作進行重點資助。
第二條優秀博士學位論文培育項目每年評選一次,遵循“科學公正、激勵創新、嚴格篩選、寧缺毋濫”的原則,資助博士生進行學位論文創新研究。項目資助期限為 2~3 年,采取遞進、淘汰式資助形式:課題立項后撥給啟動經費 3 萬元/項,不超過 10 項;一年后中期選拔優秀項目進行重點培育,資助經費 4 萬元/項,不超過 5 項。對特別優秀的博士學位論文項目,學校將進一步加大資助力度。
第三條申請條件
1. 申請者為我校在讀博士生,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熟練掌握本門學科堅實寬廣的理論基礎與系統深入的專門知識,具備優秀的獨立從事科學研究的能力。
2. 博士學位論文選題的學科前沿性及創新性顯著,已取得階段性重要進展,在科學理論、專門技術或研究方法上有望取得重大突破性成果,或對國民經濟建設、科技進步和社會發展具有較大的社會貢獻、經濟效益和應用前景。不涉及國家機密或商業秘密。不存在知識產權糾紛。
3. 申請者原則上應獲得“西南交通大學博士研究生創新基金項目”資助,并取得階段性重大進展。
4. 為鼓勵博士研究生潛心學術研究,收獲更多創新成果,接受項目資助的博士生須自項目批準之日起開展為期兩年的研究工作,項目結題后方可申請博士學位論文外審及答辯。
第四條評審程序
1. 符合申請條件的博士研究生,可在每年該項工作啟動時向本學科所屬學位評定分委員會(以下簡稱“分委會”)提出申請,并填寫《西南交通大學優秀博士學位論文培育項目申請書》。
2. 各分委會對申請者的申請資格以及論文前期工作基礎及已取得的成
- 1 - 果等組織初評,形成分委會推薦人員名單并上報校學位評定委員會辦公室
(以下簡稱“校學位辦”)。
3. 校學位辦按學科組織專家對各分委會推薦材料進行評審,審核通過者確定為資助候選人,公示無異議后正式行文發布實施。
4. 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對項目實施情況進行審查監督。
第五條中期檢查
獲得項目資助的博士研究生在項目實施一年后接受中期檢查,并進行一次校內公開學術報告會。校學位辦組織專家根據立項申請書的計劃進度和預期目標進行檢查評審,選拔不超過 5 項優秀項目繼續資助。
第六條結題驗收
獲得項目繼續資助的博士研究生須在課題項目中期通過一年后接受結題驗收。校學位辦將組織專家根據項目結題成果要求進行評審驗收。
第七條成果要求
受西南交通大學優秀博士學位論文培育項目資助的博士生,須在資助期內以第一作者(包括導師第一作者、學生第二作者)身份并以西南交通大學為第一署名單位,在分級目錄規定的刊物上公開發表與學位論文相關的 4 篇 A++類論文,或 6 篇 A+類及以上論文(其中 A++類論文至少 1 篇),或
8 篇 A 類及以上論文(其中 A+類論文至少 3 篇)。
第八條獲得項目資助的博士生,所取得的學術創新成果應注明“西南交通大學優秀博士學位論文培育項目資助”,其英文譯為“supported by Cultivation Program for the Excellent Doctoral Dissertation of Southwest Jiaotong University”,并在其博士學位論文的第一章的第 1 頁的頁腳注明哪年獲“西南交通大學優秀博士學位論文培育項目資助”。
第九條經費使用按照《西南交通大學博士生創新基金、優秀博士學位論文培育項目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執行。經費使用時,由指導教師簽字驗收,經研究生院負責人審批后報銷。對于弄虛作假者,除終止項目資助外,還將追回違規資金,并追究其他責任。
第十條 受資助的博士生,未經允許且非不可抗力,原則上不得申請提前終止本項目。如果發表的學術成果不滿足結題要求,研究生院有權追回資助經費。
第十一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行,由研究生院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