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課程教學是研究生培養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為嚴格和規范管理研究生課程教學,維護良好教學秩序,促進研究生培養質量提高,現對研究生課程教學管理規定如下:
一、課程的設置與教學大綱
1.課程開設與組織實施
《北京科技大學研究生培養方案》中列出的課程是制訂研究生培養計劃、開設課程和研究生選課的依據。每學年,各學院可對《北京科技大學研究生培養方案》中的課程設置進行適當的調整,制訂本學年的《北京科技大學研究生培養方案執行版》。
每學期,各學院根據《北京科技大學研究生培養方案執行版》中的課程設置,在規定時間內通過研究生信息管理系
統填寫《研究生開課任務書》,明確授課教師和授課方式等。
公共必修和公共選修課程教學由研究生院組織,由開課學院主管研究生教學的院長或課程負責人安排任課教師實施;學科(領域)基礎和專業課程教學由開課學院組織并安排任課教師實施。
每門選修課的選修人數應大于或等于 5 人。不足 5 人的選修課,原則上不予開設。確需開設的,須經學院同意,研究生院審核備案。
2.教學計劃執行與教學大綱編寫每學期,研究生院依據《研究生開課任務書》,編印
《研究生開課目錄》,安排授課時間和地點,形成本學期的教學計劃。凡列入《研究生開課目錄》的課程,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地點授課,如有調整須提前填寫《北京科技大學研究生課程變更審批表》,經學院同意和研究生院審核后方可變更,否則按研究生課程“教學過失、教學事故處理”。原則上每學期每門課程變更次數不能超過 2 次。
列入《研究生開課目錄》的課程,必須編寫《教學大綱》。任課教師依據《教學大綱》,于開課后一周內在網上填寫《研究生課程教學日志》,并報學院教學辦公室備案。在《研究生課程教學日志》中要明確課程核心內容、授課學時、考核方式等,并在教學過程中嚴格執行。課堂教學可采取講授和討論兩種方式(討論應在教師的組織下進行)。公共必修課、公共選修課和學科(領域)基礎課以講授為主。教學方式需在《研究生課程教學日志》上明確,自學、查資料或寫論文(作業)等不列入計劃學時。
二、任課教師的聘任與職責
1.任課教師聘任
研究生課程的任課教師原則上由教授、副教授或相當職稱人員承擔。因特殊原因,確需聘任其他人員(應具有講師職稱)承擔研究生課程教學工作的,須本人申請、學院同意、研究生院組織試講,通過后方可獲得任課資格。
第一次承擔教學任務的任課教師,學院應安排有經驗的教師指導。若需外聘教師或返聘我校退休教師講授研究生課程,需填寫《研究生課程擬外聘、返聘教師推薦表》,在填寫《研究生開課任務書》的同時,提交研究生院培養管理辦公室審核后方可進行。對于外聘教師,須配備校內教師協助完成教學大綱的編寫和成績單的提交等工作。2.任課教師職責
?。?) 開課第一周內向研究生公布課程主要內容、教學要求和考試方式,并按照教學大綱規定的內容進行教學。在教學過程中,及時了解研究生對課程的意見和建議,不斷總結教學經驗,完善教學內容,提高教學質量。
(2) 認真編寫課程教學大綱、講義和教材。在傳授知識的同時,注重研究生創新意識、研究能力和科學素質的培養。從課程內容到教學方法要體現學習與研究相結合,不斷探索適應研究生特點、激發研究生自主學習和研究的教學方法。
?。?) 保證正常教學秩序和教學進程。不遲到,不早退。
上課時不接聽、撥打電話。不隨意更換任課教師、授課地點、授課時間。行為規范,舉止文雅;從嚴治教,從嚴治學;恪守職業道德,教書育人,為人師表。
(4) 進行研究生課程考試和成績評定時要嚴肅認真,公平合理??荚嚂r,嚴格執行考場紀律,認真做好監考記錄;考試結束后,及時批改試卷、錄入成績。
三、研究生選課
1.選課與退補選
研究生應在研究生導師指導下,根據培養方案、本人培養計劃和開課目錄,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選課手續(網上選課)。研究生網上選課時間一般安排在寒暑假至開學第一周內,具體時間見研究生院通知。在每門課開課第一周內,研究生可以補選和退選課程(網上進行)。
2.校外選課與入學前選課
需選修外校研究生課程的,按照《北京科技大學研究生培養方案總則》要求執行,選修學分總數不超過 4 學分。入學前通過正式選課手續在本校選修過研究生課程且考試成績合格的研究生,入學后經研究生院培養管理辦公室審核通過,兩年內可認定其成績和學分。
保留入學資格研究生的入學前選課,原則上每學期不超過 8 學分。
四、課程考核
1.成績與學分
研究生完成課程的各教學環節,且考核通過,方能取得相應課程的成績和學分。未辦理選課手續而參加課程學習或缺勤時間超過課內學時三分之一的研究生,不得參加考核,不計成績和學分。若研究生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退選手續、無故不參加考核的,或未按授課教師要求完成課程的教學環節,成績記零分。
2.考核方式與組織實施
課程考核方式分為考試和考查兩種。考試總成績應由期末成績和平時成績(包括學生聽課、完成作業以及課堂討論情況和平時測驗成績)組成??疾榭筛鶕芯可綍r聽課、完成實驗、作業、口試結果等綜合評定成績。
必修課程教學結束時一般應進行一次課堂考試,作為期末成績。該課堂考試成績占課程總成績的比例不少于 50%。課堂考試可以在上課學時內或上課學時外進行。公共課考試由研究生院組織實施,并在網上公布考場安排和考試時間;其他課程的考試由開課學院組織,任課教師將具體考試時間和地點提前 7 個工作日通知學生,并報所在學院和研究生院培養管理辦公室備案,以便研究生院隨機檢查。
在教學基地授課的課程由開課學院確定考核方式(公共外語課除外)。
3.上課紀律與考試紀律在校本部完成課程學習的研究生必須按時上課和參加考試,無故缺考者成績記零分。
在教學基地完成課程學習的專業學位研究生必須按規定的授課時間、地點上課,不得隨意請假。如未能按時上課或參加考試,須由本人提出申請,經教學基地主管部門和研究生院審核,到校本部參加該門課程的學習或考試,不再單獨組織上課或考試。
因?。氂嗅t院證明)不能參加課程考試,經學院批準,報研究生院培養管理辦公室備案后方能緩考。緩考的研究生須參加課程下次開設時的網上選課,可不進行課堂學習,直接參加課程考試。
研究生考試作弊者,按《北京科技大學學生違紀處理規定(試行)》處理。
授課教師或管理人員泄露試卷、試題或在考試閱卷、成績登錄中弄虛作假,按研究生課程“教學過失、教學事故”處理。
4.重修重考
研究生課程考試不及格者,允許“重修重考”?!爸匦拗乜肌?課程的研究生應參加下一次課程選課和學習,按要求完成課程的教學環節,并參加考試?!爸匦拗乜肌闭n程的成績記錄方式與正常考試相同。
五、成績管理
1.成績登記與提交
任課教師應在課程考試結束后 1 周內通過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統提交并打印成績,簽字并加蓋學院章后報研究生院培養管理辦公室存檔。逾期不交者按研究生課程“教學過失、教學事故”處理。課程考試成績一般應按百分制登記(60 分以上者為合格)?!皩W術活動、專業實踐”等可以按“通過”或“不通過”登記成績。
論文選題報告、中期報告、預審報告等必修環節成績按
“通過”或“不通過”評定,不單獨計學分。研究生或指導教師須提前至少 5 個工作日將報告的具體時間和地點報學院教務辦公室備案,報告結束后 10 個工作日內將紙質版報告及 2 份有關表格交有關學院教務辦公室。畢業預報時學院將表格原件統一交研究生院培養管理辦公室審核,紙質版報告及表格復印件保管至研究生畢業后至少 2 年,以備檢查和評估。
2.試卷存檔與查閱
答題紙采用統一格式,可到學院教學辦公室領取。試卷由開課院(系)組織保存。研究生的課程試卷保留到學生畢業后至少兩年。
研究生對自己的課程成績有異議時,可以申請復核成績。由研究生向開課各學院提交復核試卷的書面申請。開課學院組織人員對有異議的試卷進行復核和處理。復核結果報研究生院培養管理辦公室。
六、課程教學過失、事故處理
研究生課程“教學過失、教學事故”處理,按照《北京科技大學教學過失、教學事故認定和處理辦法(試行)》(校發
〔2000〕12 號)執行。
本規定經 2011 年第 12 次校長辦公會討論通過。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原《研究生課程學習及成績管理辦法》同時廢
止。其他有關文件規定與本規定不一致的,以本規定為準。
本規定由研究生院負責解釋。
下一篇:北京科技大學研究生學籍管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