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研究生學位論文開題報告是研究生培養的必修環節,是研究生學位論文工作的重要開端。為進一步規范和加強研究生學位論文開題報告工作,強化過程管理,保證學位論文質量,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規定中提到的“學位論文”或“論文”,除特別指出者外,兼指博士學位論文和碩士學位論文;“研究生”兼指博士研究生和碩士研究生。
第二章 開題報告要求
第三條 學位論文的準備工作應盡早開始。碩士研究生的開題報告應在第二學年第一學期初(9月底以前)完成,對于兩年畢業的碩士研究生應在第一學年第二學期末(6月底以前)完成,碩士研究生從開題報告到中期檢查的時間間隔原則上不少于五個月。博士研究生的開題報告原則上于第一學年第一學期末完成。
第四條 開題報告應在導師指導下由研究生撰寫。導師負責對研究生的文獻綜述、研究方案等進行審查,經導師同意方可開題。
第五條 開題報告應包含以下內容:
1.課題來源、項目名稱
2.文獻綜述部分
2.1 本課題相關領域的歷史、現狀和前沿發展情況
2.2 前人的研究成果
2.3 本課題的創新之處
2.4 已查閱的文獻目錄
博士研究生撰寫開題報告之前應閱讀至少50篇與課題相關的國內外重要文獻,其中外文文獻不少于25篇;碩士研究生應閱讀至少25篇與課題相關的國內外重要文獻,其中外文文獻不少于15篇。
3.研究計劃部分
3.1 論文選題的立論、目的和意義
3.2 本課題的主要研究內容
3.3 研究方案
(1) 技術方案(技術路線、技術措施)
(2) 實施方案所需要的條件
(3) 擬解決的關鍵問題
3.4 本課題難點分析
3.5 預期的研究成果及創新點
3.6 工作計劃進度及經費預算
第六條 博士論文的開題報告總字數應為兩萬字左右,其中文獻綜述部分不超過一萬字,研究計劃部分應為一萬字左右;碩士論文的開題報告總字數應為一萬字左右,其中文獻綜述部分不超過五千字,研究計劃部分應為五千字左右。開題報告應雙面打印,撰寫要求參見《北京化工大學研究生學位論文撰寫規范》(北化大校教發〔2017〕39號)。
第三章 開題報告考核辦法
第七條 博士研究生開題報告成績合格的標準要求如下:
1.選題合理,掌握與本課題相關的國內外研究動態,學術思想清晰;
2.具有獨立搜集和綜合資料的基本能力;
3.研究方案可行,基本能掌握技術關鍵,具有創新價值;對可能遇到的主要問題分析思路正確;
4.研究工作計劃安排合理,經費預算可行。
第八條 碩士研究生開題報告成績合格的標準要求如下:
1.學術學位研究生:
(1)選題合理,掌握與本課題相關的國內外研究動態,思路清晰;
(2)研究方案可行,具有創新價值;對可能遇到的主要問題分析思路基本正確;
(3)研究工作計劃安排合理,經費預算可行。2.專業學位研究生:
(1) 選題須有明確的職業背景和應用價值,對選題所涉及的國內外狀況有清晰的認識與分析;
(2) 研究方案可行,具有獨立見解;對可能遇到的主要問題分析思路基本正確;
(3) 研究工作計劃安排合理,經費預算可行。
第九條 開題報告審核程序如下:
開題報告審核的組織一般由導師負責,提倡學院按學科集中組織。研究生須在審核小組會上宣讀并答辯。
博士論文開題報告審核小組由至少3 名博士生導師或正教
授組成,提倡邀請外單位專家參加。審核小組聽取開題報告后,做出“通過”或“責令修改”的決議。被責令修改的博士研究生應對報告進行修改,在兩個月后再次答辯,由審核小組集體做出“通過”或“不通過”的決議。不能通過開題報告審核的博士研究生將被取消學籍。
碩士論文開題報告審核小組由至少3 名具有高級職稱的教
師組成,提倡邀請外單位專家參加。審核小組聽取開題報告后,根據學位論文所屬類型(學術學位或專業學位)的相應標準進行審核,做出“通過”或“責令修改”的決議。被責令修改的碩士研究生應對報告進行修改,在兩個月內向審核小組提交書面報告,不需再次答辯,由審核小組集體做出“通過”或“不通過” 的決議。不能通過開題報告審核的碩士研究生將被取消學籍。
第十條 各學院在每學期末將開題報告成績單統一報送研究生院備案。
第四章 附 則
第十一條 完成開題報告后,研究生需將相關信息錄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統。開題報告相關材料存入研究生學位檔案。
第十二條 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施行,《關于印發〈北京化工大學研究生學位論文開題報告的要求及考核辦法〉的通知》(北化大校教發〔2017〕26號)同時廢止。
第十三條 本規定解釋權歸屬研究生院。